近年來,融資租賃和商業(yè)保理發(fā)展迅猛,已成為中小企業(yè)融資的重要渠道,“租賃保理不分家”已成為行業(yè)一大特征。誠然,對于保理企業(yè)(以下簡稱“保理方”)而言,只要應收租賃款的現(xiàn)金流有保障,其均愿意向融資租賃公司(以下簡稱“出租方”)提供融資,從而實際降低出租方的融資難度。本文將從融資租賃保理業(yè)務(以下簡稱“融租保理”)的定義及法律實質出發(fā),梳理融租保理的常見操作模式及操作流程,進而分析融租保理的主要風險點,并嘗試提出對應的風險防范措施,供讀者參考。

一、融租保理概述

1、定義

融資租賃業(yè)務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方、租賃標的的選擇,向供貨方購買租賃標的,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動。融資租賃企業(yè)同時可以開展與融資租賃和租賃業(yè)務相關的租賃財產購買、租賃財產殘值處理與維修、租賃交易咨詢和擔保、向第三方機構轉讓應收賬款、接受租賃保證金及經審批部門批準的其他業(yè)務。

商業(yè)保理業(yè)務是指一方將其基于真實交易的應收賬款轉讓給商業(yè)保理企業(yè),由保理方向其提供的保理融資、銷售分戶(分類)賬管理、應收賬款催收、非商業(yè)性壞賬擔保服務。商業(yè)保理企業(yè)同時還可經營客戶資信調查與評估、與商業(yè)保理相關的咨詢服務。

融資租賃保理業(yè)務是指出租方向保理方轉讓租賃合同項下未到期的應收租金,由保理方向出租方提供集應收租金的催收、管理、壞賬擔保及融資于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

2、法律實質

融資租賃保理的實質為出租方對保理方的債權轉讓,即出租方將其享有的對承租方應付租金的債權轉讓給保理方,從而獲得融資。

二、融租保理之常見操作模式
及基本操作流程

融租保理的常見操作模式包括一般融租保理、售后回租保理、結構性融租保理及貸款融租保理,其主要不同在于是否具有特定第三方供貨方、相關合同的生效條件及時間節(jié)點等。
1、一般融租保理的基本操作流程

1.承租方與出租方溝通融資租賃意向,一般由承租方指定特定租賃標的或提出對擬承租租賃標的的要求。

2.出租方按照承租方對租賃標的的要求購買承租方指定或適當的租賃標的,并與供貨方簽署《租賃標的買賣協(xié)議》。

3.出租方取得租賃標的所有權后,與承租方就租賃標的簽署《融資租賃協(xié)議》。

4.出租方將其對承租方享有的租金債權轉讓給保理方,并簽署《保理協(xié)議》。

5.出租方與保理方向承租方送達《債權讓與通知》,就債權讓與事宜通知承租方后該債權讓與生效,一般應取得承租方的書面回復。

6.保理方受讓出租方對承租方的租金債權,并向出租方提供保理融資。

7.若承租方未能按照約定支付租金至租賃期限屆滿,保理方區(qū)分以下兩種情況予以救濟:

(1)有追索保理/擔保:若出租方與保理方約定了追索權,當承租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時,保理方有權按照約定就未收回部分保理融資款向出租方進行追償;若供貨方或其他第三方提供了回購保證或物權擔保,保理方有權按照約定就未收回部分保理融資款向上述供貨方或其他第三方進行追償。

(2)無追索保理:若出租方未與保理方約定追索權,且任何其他第三方均未提供租金余值回購保證或物權擔保的,當承租方未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時,保理方僅有權向承租方進行追償。

2、售后回租保理的基本操作流程

售后回租保理與一般融租保理操作流程基本一致,主要區(qū)別在于租賃標的的取得方式不同,即一般融租保理租賃標的的取得是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租賃標的的指定或要求,從供貨方處購得租賃標的,而售后回租保理則是承租方將其所有的租賃標的轉讓給出租方,再由出租方出租給承租方,具體操作流程如下圖所示:

3、結構性融租保理的基本操作流程

1.出租方與供貨方就租賃標的簽署《租賃標的買賣協(xié)議》(附條件生效)后占有租賃標的,該協(xié)議的生效條件為出租方按照約定向供貨方支付貨款。

2.出租方與承租方就租賃標的簽署《融資租賃協(xié)議》(附條件生效)并將租賃標的交付承租方使用,該協(xié)議的生效條件為出租方按照約定向供貨方支付貨款。

3.出租方將其對承租方享有的租金債權轉讓給保理方,并簽署《保理協(xié)議》。

4.供貨方或其他第三方向保理方提供回購保證或其他物權擔保,簽署《擔保協(xié)議》。

5.出租方與保理方向承租方送達《債權讓與通知》,就債權讓與事宜通知承租方后該債權讓與生效,一般應取得承租方的書面回復。

6.保理方受讓出租方對承租方的租金債權,并向出租方提供保理融資。

7.出租方向供貨方交付貨款。

8.若承租方未能按照約定支付租金至租賃期限屆滿,保理方有權按照約定就未收回部分保理融資款向供貨方或其他提供了回購保證或物權擔保的第三方進行追償。

4、貸款融租保理的基本操作流程

1.出租方與保理方簽署《貸款協(xié)議》《保理協(xié)議》,保理金額原則上與貸款金額相同,或低于貸款金額。

2.供貨方或其他第三方向保理方提供回購保證或其他物權擔保,簽署《擔保協(xié)議》。

3.出租方取得貸款后向供貨方購買租賃標的,雙方就租賃標的簽署《租賃標的買賣協(xié)議》。

4.出租方取得租賃標的所有權后,與承租方就租賃標的簽署《融資租賃協(xié)議》。

5.出租方與保理方向承租方送達《債權讓與通知》,就債權讓與事宜通知承租方后該債權讓與生效,一般應取得承租方的書面回復。

6.承租方向保理方支付租金,直接用于償還出租方所欠保理方貸款。

7.若承租方未能按照約定支付租金至租賃期限屆滿,保理方有權按照約定就未收回部分保理融資款向供貨方或其他提供了回購保證或物權擔保的第三方進行追償。

三、融租保理之主要法律文件

1.《租賃標的買賣協(xié)議》:由出租方與供貨方簽署,在售后回租的模式下,則由出租方與承租方簽署(承租方為租賃標的原所有權人)。

2.《融資租賃協(xié)議》:由出租方與承租方簽署。

3.《保理協(xié)議》:由出租方與保理方簽署。

4.《擔保協(xié)議》:由承租方、供貨方或其他作為擔保主體的第三方與保理方簽署。

5.《租金收益權轉讓通知》:當出租方將其對承租方所享有債權向保理人保理融資后,由出租方向承租方作出該債權讓與通知。

6.《確認回執(zhí)單》:承租方收到出租方作出的《租金收益權轉讓通知》后,向出租方出具該回執(zhí)單。

四、融租保理之主要風險點
及風險防范措施

基于融租保理業(yè)務的特殊性,一般具有以下風險:融資租賃關系真實性風險、債權轉讓有效性風險、出租方后續(xù)義務履行風險、融資期限操作風險以及應收租金的回款控制風險等。

1、融資租賃關系真實性風險

在融租保理業(yè)務中,存在出租方與承租方合意虛構融資租賃關系,并據此進行保理融資,使不具有融資資格的出租方取得一定額度的保理融資,進而增加了保理方的業(yè)務開展風險。

據此,保理方應對融資租賃關系的真實性進行盡職調查,核查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租賃標的買賣協(xié)議》《融資租賃協(xié)議》、原始購買發(fā)票、財產轉移證明等資料,并通過工商等部門查明租賃標的是否被轉讓或抵押給第三方。此外,當出租方向關聯(lián)企業(yè)采購租賃標的時,租賃標的的購入價格不得高于市場的平均銷售價格。

2、債權轉讓有效性風險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79條規(guī)定“債權人可以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3)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得轉讓。”根據我國《合同法》第80條規(guī)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fā)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據此,在融租保理業(yè)務開展的過程中,保理方應審慎審核出租方與承租方《融資租賃協(xié)議》中關于債權轉讓權利的約定,如協(xié)議中存在上述三種不得轉讓的情形的,則保理方無權受讓出租方債權。若上述債權可以轉讓的,出租方與保理方還應向承租方送達《債權讓與通知》,并建議取得承租方的書面回復以及承租方簽章的租金支付表,以免后期就債權轉讓的生效事宜產生糾紛。
3、出租方后續(xù)義務履行風險

在融租保理業(yè)務中,出租方與承租方簽署的《融資租賃協(xié)議》中可能約定了出租方于租賃標的交付后的相關后續(xù)義務,如:提供技術咨詢服務,支付設備保險費、維護費等。在融租保理期間,若承租方未按約定履行其相關后續(xù)義務的,承租方可能會拒絕承擔相應的租金支付義務,從而可能造成保理方的損失。

據此,在融租保理業(yè)務開展的過程中,保理方應審慎審核出租方與承租方《融資租賃協(xié)議》中關于承租方后續(xù)義務的約定。并于《保理協(xié)議》中將上述后續(xù)義務予以明確,并就出租方可能就上述義務違約的情況下約定承租方對保理方的違約責任,以降低保理方自身的風險及損失。

4、融資期限操作風險

融資租賃業(yè)務的租賃期一般較保理業(yè)務的融資期較長,若融資期限屆滿而承租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保理方將無法就未到期的應收租金向承租方主張權利。

據此,建議融租保理業(yè)務的融資期限應盡量與應收租金的剩余付款期保持一致。

5、應收租金的回款控制風險

在融租保理業(yè)務中,承租方一般應按照保理方確定的回款路徑,按約定逐筆支付租金。但實踐中,存在很多承租方合并還款、提前還款、間接還款等情形,給保理方回款管理造成諸多不便,并可能就承租方還款本金及利息的計算產生糾紛。

據此,建議保理方根據《融資租賃協(xié)議》的約定,于《保理協(xié)議》中明確約定承租方的還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還款時間、各期還款本金及利息、還款路徑、提前還款本金及利息的認定、提前還款的違約金或手續(xù)費、合并還款本金及利息的認定、窮盡式列舉可以接受的間接還款方式等,以降低糾紛產生的可能性。
6、各操作模式的特有風險

除上述一般性風險外,各操作模式基于其自身特點,分別具有以下風險:

序號


主要風險主體
主要風險點
防范措施
1、一般融租保理
出租方、承租方
(1)出租方的信用風險;
(2)承租方的信用風險。
(1)對出租方、承租方的基本情況及履約能力進行盡職調查;
(2)引入第三方擔保。
2、售后回租保理
承租方
(1)承租方的信用風險;
(2)租賃標的轉讓交易對價的合理性。
(1)對出租方、承租方的基本情況及履約能力進行盡職調查;
(2)引入第三方擔保;
(3)對租賃標的價值進行評估,以確認其交易對價是否合理。
3、結構性融租保理
供貨方
供貨方回購能力風險
(1)對供貨方的基本情況及履約能力進行盡職調查;
(2)引入第三方擔保。
4、貸款融租保理
出租方
出租方的信用風險
(1)對出租方、承租方的基本情況及履約能力進行盡職調查;
(2)引入第三方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