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融資租賃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中,包含了本金和利息兩部分,承租人支付租金時,一方面應減少長期應付款,另一方面應同時將未確認的融資費用按一定的方法確認為當期融資費用。

  在分攤未確認的融資費用時,按照新準則的規(guī)定,承租人應當采用實際利率法。在采用實際利率法的情況下,根據(jù)租入資產(chǎn)入賬價值的不同情況,對未確認融資費用采用不同的分攤率。

例2:承上例:根據(jù)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xiàn)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chǎn)的入賬價值,可以得出:

  108000×(P/A,r,2)+108000+40000×(P/F,r,3)=334000

  采用插值法,可計算出租賃內(nèi)含利率為7.534%。由此可以確定,租賃期間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攤情況如下:

   2008年1月1日。2009年1月1日。2010年1月1日支付租金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108000

  貸:銀行存款108000

   2008年12月31日確認本年應該分攤的未確認融資費用

  =(334000-108000)×7.534%=17027

  借:財務費用17027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17027

   2009年12月31日確認本年應該分攤的未確認融資費用

  =[334000-108000-(108000-17027)]×7.534%=10173

  借:財務費用10173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10173

   2010年12月31日確認本年應該分攤的未確認融資費用

  =30000-17027-10173=2800

  借:財務費用2800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2800